圣职,也被称呼为圣秩。教父特土良选择了秩序(Ordo)这个词汇来表达圣职人员。
一、圣职的历史
1、旧约
耶稣基督的祭司职分的理解必须按照旧约来理解。列祖们,作为一个家族或者部落的首领,执行着祭司的职分,如筑坛,献祭,奉献礼物等(挪亚、亚伯拉罕、以撒等)。
到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,在旷野中,上帝拣选了利未支派作为特别的祭司和专业的祭司。这个专业的祭司职务需要一定的祭司和进行一定的训练,当然这一职务必须有德行。(利未记21:8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。)
“论利未说:耶和华啊,你的土明和乌陵都在你的虔诚人那里。你在玛撒曾试验他,在米利巴水与他争论。他论自己的父母说:我未曾看见;他也不承认弟兄,也不认识自己的儿女。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话,谨守你的约。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,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。他们要把香焚在你面前,把全牲的燔祭献在你的坛上。
——申命记33:8-10
这段经文提出了祭司三种最基本的祭司的职责:
- 使用“土明”和“乌陵”寻求上帝的旨意。
- 教导以色列人。
- 礼仪性的献祭。(申命记33:10 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,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。他们要把香焚在你面前,把全牲的燔祭献在你的坛上。)
故此,在旧约中,祭司实际上为神与人之间中保的身份,在人面前,代表上帝,用上帝规定的方式寻求上帝的旨意,宣讲上帝的旨意;在上帝面前,为人的罪代求,献祭来挽回。
2、新约
新约中,没有将希腊文的祭司(Hiereus)这个词用在任何一个在教会内担任职务的人身上。在希伯来书中,这个词汇只用在一个人身上,那就是基督。
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圣洁的国度,是属上帝的子民,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、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
——彼得前书2:9
又使我们成为国民,作他父上帝的祭司。但愿荣耀、权能归给他,直到永永远远。阿们!
——启示录1:6
又叫他们成为国民,作祭司归于上帝,在地上执掌王权。”
——启示录5:10
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,圣洁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。他们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——启示录20:6
在新约中不断出现祭司,实际上说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新约的群体,是基督徒一个集合体,并非是对某一位基督徒的形容,即便这位是教会内部担任任何重要角色的人。
直到二世纪末,祭司这个词汇才用来描绘在教会拥有职分的人。圣餐越来越被理解为是一种献祭,基督在各各他牺牲的重演(重演基督事件,特别是受难周礼拜四、礼拜五、礼拜六),所以,拥有举行圣餐的人就被认为承担了祭司的角色。
在使徒时期,使徒、长老、门徒等等不同的职分,谁是举行圣礼的人?首先,是使徒们的传福音和按手祷告。
使徒行传8:14-17 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上帝的道,就打发彼得、约翰往他们那里去。两个人到了,就为他们祷告,要叫他们受圣灵。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,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。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,他们就受了圣灵。
这也是后来坚振礼圣事的来历,洗礼之后要按手祈祷。
其次,各地教会按着犹太人的会堂的模式组成:长老,先知和讲道员。
在教会不断的发展中,就形成了不同的形式,监督、执事是服务教会内部的;传福音的则是在外扩展。在使徒书信中,监督、长老、执事,实际上分工不是很明确的。首席长老可以履行监督的职责,长老和执事之间职务的分别很不明确。每一件事都体现了它的多元性。
3、后使徒时期
当使徒们逐渐去世,很多的假师傅的出现,教会越来越觉得需要圣教的师傅在保护教会,维护真理的纯洁性。在1928年公祷书中,按立礼文中,被按立者引到主教面前,推荐的人要如此称呼主教:“圣教的师傅。”也是延续了使徒的传统。所以,每一个城镇都任命了长老。具体的要求乃是记载在提多书第一章。
随着使徒、先知、教师体系的逐渐瓦解(哥林多前书12:28 上帝在教会所设立的:第一是使徒,第二是先知,第三是教师,其次是行异能的,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,帮助人的,治理事的,说方言的。)。
《十二使徒遗训》15:1-2,督促教会按立主教和执事。因为在后使徒时期,发生了太多了宣讲不被认可的事情,他们的作证也不被认可。(但若有教师自己叛离真道,用别的教义来教你们,破坏以上的事,你们不可听他。——十二使徒遗训11:2)
罗马的革利免(100年),这个革利免很可能是是腓立比书4章提及的革利免,他在革利免一书中,确定了主教/长老与执事的职务。
众使徒为我们从主耶稣基督接受了福音,耶稣基督是上帝所差遣阿里的。所以,基督是由上帝而来,而使徒们是由基督而来。可见两者的次序,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。所以使徒们接受了命令,并由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复活而得充分的把握,更从上帝的话而得确定……在初信道的人当中,藉圣灵去考验他们,选派之为日后信众的主教和会吏。而这并不是新的办法,却是早在许许多年以前就记录着有主教和会吏(执事)的设立;经上说:“我要用公义派立你们的监督,用信心派立你们的会吏。”(以赛亚书60:17,七十士译本)——革利免一书42章。
也就是说,罗马的革利免说,主教和会吏(执事)这个职务是使徒在传福音的过程中就设立的。这不是新奇的事情。
安提阿的伊格纳丢,相传为使徒约翰的学生,他在被押往罗马的殉道路上写了七封书信,在书信中不断的提及“主教、众长老和众执事”。伊格纳丢大约在主后110年殉道,也就是说,在使徒时代的末期,就已经是比较完整的出现了主教、长老、执事三重圣职。并且,在每一个地方的教会,都是只有一位主教,正如伊格纳丢所说的,主教就是教会用来反对分裂和异端的武器。
4、三到五世纪
希坡律陀的《使徒遗传》非常详细的描绘了三世纪的教会情况。
主教是祭司(Sacerdos),是由信徒选出,但是,从其他主教的手中领受主教的圣职。歌剧祝圣的礼仪,主教的使命是:宣讲上帝的圣言,宽恕人的罪过,主持感恩祭和指导长老、执事的工作。
长老,是由主教所祝圣,他们不举行感恩祭,但主教举行的时候,他们围绕在主教边上,给主教服务。但,如果获得主教的许可,长老也可以代替主教举行感恩祭。
执事,也是主教祝圣。祝圣后为主教服务,他们不是长老团的一员,工作的内容由主教决定。
在《希坡律陀》中,非常清楚的讲到,洗礼、感恩祭等都必须由按立的主教、长老举行。
5、宗教改革时期
宗教改革时期,第一代的改教家慈运理和马丁·路德都是中世纪教会的神父,慈运理在按立为神父不就之后,曾带领十几个人前往罗马抗议圣职无法结婚;而马丁·路德在改革之后,他娶了还俗的修女为妻子。也就是说,实际上第一代的改教家是中世纪教会的神父。他们圣职的传承仍旧是原来教会的。只不过,他们认为独身是不合理,或者其他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。
而后,在其中产生了一个“人人皆祭司”的概念。
马丁·路德(Martin Luther,1483-1546)博士重提了“信徒皆祭司”的真理,其实这个真理并非是路德的新发现,乃是圣经固有的真理,甚至这并非仅是新约的教导,乃是早在旧约中就有的教训。上帝就曾对圣摩西说过,“你要这样告诉雅各家,晓谕以色列人说:‘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,你们都看见了;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,带来归我。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约,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;因为全地都是我的。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,为圣洁的国民。’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。”(出19:3-6)以后在新约中,使徒之长圣彼得也指出,“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圣洁的国度,是属上帝的子民,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、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”(彼前2:9)
由此可得,祭司本身是指教会的整体,而非一个人。
教父时代,奥利金(Origen,185-254)在利未记讲道中就指出,“难道你不知道吗,包括你,也就是说,整个上帝的教会,所有的信徒,都被授予了祭司职分?”(Leviticum homilia)圣安波罗修(St. Ambrose,340-397)也说过,“教会所有的儿女都是祭司;事实上,我们是受了喜乐之油的膏抹成了神圣的祭司,为了将我们自己奉献给上帝作为属灵的祭品。”(Expositio evangelii secundum Lucam)圣奥古斯丁(St. Augustine,354-430)也说过,“所有属于基督身体的成员都受到了祝圣,因为基督是大祭司,也是祭司之源。”(Quaestiones evangeliorum)
那么,信徒皆祭司,指的应当是于教会内,信徒都可以履行普遍的祭司职分。也就是说,信徒皆祭司,并不是废了圣职人员的神权。
马丁·路德在指出基督徒享有祭司职分之后,也提到传道者是祭司,他说,“我们凡做基督徒的,都是祭司。但我们所说的祭司,是从我们当中选择的传道人,他是以我们的名义执行一切。祭司的职分无非是传道的职分,正如我们从哥林多前书四章所知道的:‘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,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。’”(教会被虏与巴比伦)关于这一点宗教改革家、神学家约翰·加尔文(John Calvin,1509-1564)也指出,“‘牧师’和‘教师’却是教会不可或缺的。他们两者中的分别,就我所知,乃是这样:教师不负执行训戒,施行圣礼,或发出规劝的职务,而只讲解圣经,使信徒保持纯正的道理;但是牧师的职分则包括这一切。”(基督教要义,卷四第三章)
也就是说,信徒皆祭司并非废除了圣职。乃是说,更加强调了信徒的群体,也就是教会继承、分享了基督的大祭司职分,也成为上帝国度中的祭司,这是具有普遍性的祭司职分。
而圣职的祭司职分,则为公务性的祭司职分。就像旧约中,上帝称呼以色列为祭司的国度,但是仍旧有祭司职分一样。同样教会也是如此。也就说,并非宗教改革之后,就废除了圣职的祭司职分。做上帝教会的牧师,必须有上帝的呼召,也必须有教会的承认(也就是经过按立),这样他们才可以在教会中宣讲圣道,施行圣礼。
圣职的神权
圣职人员,被视为上帝的仆人,在上帝子民的群体教导,牧养,并且为他们举行圣礼。
这个传承是延续自犹太教的。但是,又不同于犹太教。在基督教中不存在很多的祭司与中保,而只有一个唯一的祭司:那就是基督。
这个唯一大的祭司,他教导民众,牧养民众,并且为他们献祭。他是最完美的大祭司,也是最完美的祭物,以至于没有别的什么可以代替他的职分。他是在上帝的右边,日夜为他的子民祈求,作为中保。所以,基督是上帝与人之间完美的中保——是真上帝,也是真人。
所以,在新约中只有一位大祭司,那就是耶稣基督,他从死者中复活,并且永远活着,为他的子民祈祷。圣经也是如此,提及,基督是以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大祭司的,并且祂比麦基洗德更美。
那么,教会中的圣职人员(牧师/长老)是什么人呢?
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完美的牺牲,他对于人类伟大的爱情,他把自己的生命交了出来。为了让十字架的牺牲仍然临在,并且继续圣化人,耶稣基督在最后的晚餐设立了圣餐,这个是基督十字架牺牲的临在,是重演基督十架事件。
在基督十架事件中,献祭是耶稣基督,是完美的大祭司,祭物也是耶稣基督,他是完美的祭物。他是牺牲的人,也是奉献祭品的人。他把自己奉献给了天父。
但是,圣餐所发生的事情,不仅仅是停留在属灵的层面,犹如人是身体灵魂两者一样,古教父所言,“圣餐是救人身体灵魂不死的良药”。所以,在圣餐中,基督的牺牲通过饼和酒的形式重现,那么,献祭的人也是以一种形式重现。那么,这就是圣职的意义所在了。
那就是通过按立的圣职人员所实现的。
也就是说,被按立的圣职人员不是以他自己的名义行动。而是借着他的祝圣参与基督唯一的大祭司的职分。他分享了基督的大祭司的职分,他以基督的身份行事。
也就是说,圣职人员,他们所作的,不是为了自己,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行动,也不是因为个人的圣洁行动。乃是在举行圣餐的时候,他继承的乃是耶稣基督祭司职分。
圣职的牧权
提摩太后书4:2 务要传道,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,并用百般的忍耐、各样的教训责备人,警戒人,劝勉人。
圣职的教导
圣职人员是分享基督祭司职分的人,并且在教会施行圣礼的人,如果要人“按理”(林前11:27)领受圣事,就要尽宣讲、劝勉的责任。(使徒行传6:4 我们要专心以祈祷、传道为事。”)这是不可推诿的责任和使命,同时,也是圣职者不可让与他人的权利。因为这基督亲自颁布给门徒的,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(或译:给他们施洗,归于父、子、圣灵的名)。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,都教训他们遵守,我就常与你们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”(太28:19-20)所以,教会藉着圣职人员宣讲上帝的真理,宣讲普照世人的真光,将福音的种子多多的撒出去,虽然暂时看不到果效,但是,种子的成长是在于上帝。
参考书籍
- 《尼西亚前期教父选集》,爱任纽等,中国基督教两会,2011年7月第四次印刷。
- 《教会》,麦百恩,上海光启社,2000年12月第一版。
- 《圣事》,麦百恩,上海光启社,2002年4月第一版。
- 《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》,伊格纳丢、革利免等,中国基督教两会,2008年4月第三次印刷。
- 《使徒教父著作》,克莱门等,黄锡木 主编,高陈宝蝉 等译,三联书店,2013年7月第一版。
- 《圣事、礼仪与灵修生活》,上海光启社,1995年2月第一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