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主日是大齋期開始前的第三個主日,這個主日也被稱呼為七旬主日(Septuagesima Sunday)。至於往後兩個主日,分別名為「六旬主日」(Sexagesima)及「五旬主日」(Quinquagesima)。明顯地,這些主日都不是相隔十天,為何要以「旬」字表示呢?
七旬主日最早是出現在主後八世紀的《傑拉羅馬禮書》(Galasian Sacramentary)中。這個命名的方式,一種的理由是代表以色列人被擄的七十年,另一種理由是,古代教會是從這個主日開始大齋期,每周除去禮拜四、禮拜六、禮拜天,一共是四十天。也有可能是大齋期在主復活日前四十天的開始(大齋期的拉丁文就是Quadragesima,即四十天的意思,故天主教會稱大齋期為「四旬期」)。為方便記錄,故大齋期開始前的主日,分別倒數為五旬、六旬及七旬主日。
公教會傳統的宗派,都有守這個預備大齋期的時期(英語國家有時稱這段時期為「懺悔期Shrovetide」)。預齋期的禮儀顏色是紫色。在聖餐禮儀中一律不會使用榮耀主頌,但在慶節中仍然使用;而在日常禮贊中,則不再唱頌贊美頌(Te Deum)。禮儀改革前的日常禮贊,七旬主日第一晚禱中唱頌結束的結禮啓應時,會加上兩疊哈利路亞,這個做法是在呼應主復活日晚禱的結禮啓應。在這個晚禱後,一直到復活前夕守夜禮,即使是特別聖日,任何禮儀都不能使用哈利路亞。
在天主教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之後進行了禮儀的改革之後,取消了這大齋期的三個預備主日,與顯現期合併成為一個常年期。但是,本會不追隨新產生的習俗,而是繼續堅持古老的教會傳統,大齋前三個主日就要開始預備,進入大齋期。
在正教會之中,也是有大齋前的三周的預備時間,大齋前第三主日,他們稱呼為「法利賽人與稅吏主日」,大齋前第二主日,他們稱呼為「浪子主日」,大齋前主日則被稱呼為「離肉主日」,他們是通過三周,不斷的節制飲食,從而直到進入大齋期的時候,可以每天遵行小齋。
在西方教會之中已經沒有嚴格守齋的習慣了,一般只是在大齋首日(聖灰日)和救主受難日遵守大小齋。但是,如果在條件許可之下,應該和弟兄姐妹一同遵守齋期的習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