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上礼拜说耶稣受审问中间的插曲,彼得三次不认主。
从时间点上来说,差不多时黎明最黑暗的时刻。在这个最黑暗的时刻,人也在经历严峻的考验。因此,在这个至暗时刻,耶稣在经历考验,人也是如此。
因此,在这里彼得三次否认耶稣,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。因为人性的软弱在这时候暴露无疑。不能因为彼得这里否认耶稣,就认为彼得有黑历史。实际上,可以说,如果我们在彼得这个位置,被别人这样询问,我们最终的结局也是一样的。就像我们始祖亚当犯罪一样。有人会觉得如果不是亚当,我们怎么会处于这样的痛苦世界之中呢,都是亚当的错误。为什么始祖的罪会分摊到我们身上。实际上,很简单,那个时候不是亚当,而是我们。我们会犯罪吗?当然会了。我们也一定会选择吃禁果的。因此,亚当就成为全人类的代表。
所以,圣经之中所记载的人物,虽然不避讳他们的过错,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,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人,但是,我们也必须承认,其中还是很多比我们都更优秀,对上帝更顺服。求上帝帮助我们的。
鸡叫两次,按着我们上次所分析的,可能是圣殿和驻扎在圣殿边上罗马人军队的报时的号角声,报时的时候,大概是3点。这个时刻天要开始亮了。而且,我们说过,按着犹太公会审判的规矩,夜间审问是不合法的。因此,如果直接裁定耶稣死刑,他们可能担心有程序上的问题。因此,他们还要继续在公会上走过一场。我们就来到耶稣的第三次受审判:在公会前受审判。
五、在公会前受审判
路加福音22:66-71 天一亮,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,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,说:“你若是基督,就告诉我们。”耶稣说:“我若告诉你们,你们也不信;我若问你们,你们也不回答。从今以后,人子要坐在上帝权能的右边。”他们都说:“这样,你是上帝的儿子吗?”耶稣说:“你们所说的是。”他们说:“何必再用见证呢?他亲口所说的,我们都亲自听见了。”
66节,说:天一亮,按着希腊文的原文hēmera(赫梅拉),是天黑和天亮之间的意思,也就是说,天一亮是刚刚冒出一点点曙光的意思。也就是说,这个时候天还没亮。因此,此时很可能是,已经过了三点——鸡叫时刻——天开始慢慢的发出亮光了。也就是说,天还没真正的亮,只是已经开始出现曙光了。
所以,从时间点上来说,这个时候,犹太人的祭司长和法利赛人,民间的长老们已经迫不及待了想要把耶稣案情给订下来,因为他们从时间来说,如果今天不能处死耶稣,那就要好多天以后,因为马上就是逾越节了。对耶稣的死刑已经是内定了。因此,在公会面前只不过走一个过场罢了。
在公会面前,他们审问耶稣的身份。这个审问的方式,我们上次也是说过的,不能让被告自证其罪。就是在公会面前,他们也是不讲基本法的。
公会之中的审问,耶稣的罪名,只有一个就是自称为基督。你到底是不是基督。注意,这样询问犹太人的普通百姓也是这样问过的,在修殿节的时候,犹太人围着他,说:“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?你若是基督,就明明地告诉我们(约翰福音10:24)。”
犹太普通百姓的询问,是他们想要一个答案,虽然他们可能期待基督救赎是一个政治上的救赎,让他们的国家独立。但是,起码没有带着恶意。而这里祭司、法利赛人的询问是充满了恶意,是要致耶稣于死地。
耶稣,很明确的说,我说你们不相信!但是,耶稣还是说出自己的身份。
第一,耶稣用人子自称。人子,这个词汇,但以理书7:13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,见有一位像人子的,驾着天云而来,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。耶稣就引用了这个称呼。耶稣在这里时被审判的身份。但是,将来,耶稣是要坐在上帝宝座的右边,是大有权能的,是审判这个世界的。son of man,人的儿子。这个词汇,根据约瑟夫的说法,在耶稣时代,这个称呼非常受到犹太人的百姓欢迎。因为代表这个人是拥有权柄,能力,并且是受到上帝的引导,来带领以色列人。在这里非常有意思。耶稣用的是人子,不是用弥赛亚,也不是用大卫的子孙,或者是大卫的后裔。目的是为了避免政治上的影响。让他们后来送到彼拉多前面判处死刑的时候,失去了直接的证据。因此,祭司长他们对“人子”这个自称还是不满意的。
因此,他们继续逼问耶稣,你是上帝的儿子嘛?Son of God。上帝的儿子,注意,就是上帝的意思。他们的询问的意思是,你和上帝是同等的吗?实际上,也就是说,你是上帝吗?
第二,耶稣承认自己的身份。耶稣说:你们所说的是!耶稣在这里则是直接承认自己的身份。你们说的是,英文是 You say that I Am。这句话对犹太人来说,他们一定是非常的敏锐的察觉到了其中的深刻。因为出埃及记3:14 上帝对摩西说:“我是自有永有的”。英文就是: I AM THAT I AM。这是什么?是上帝的自称。耶稣在这里直接就宣称自己的身份——就是上帝。不再间接的宣称——上帝的儿子。宣布自己就是那位“自有永有的”上帝。也就是说,耶稣在这三次不公义的审判,一个申明自己的权利,一个是申明的身份。他就是上帝。
因此,在马太福音之中记载,大祭司就撕裂衣服。一般情况下,撕裂衣服是表示悲哀,哀痛。但是,在这里撕裂衣服表示极大的愤怒。大祭司认为耶稣是亵渎了上帝。一个人怎么可以自称为上帝呢?
因此,在这里祭司长避开了政治问题,他纯粹是从宗教层面来说定耶稣的罪。
对于犹太人来说,拜偶像是他们民族的创伤,特别是经过上帝的惩罚,南国北国都灭亡,而且玛喀比王朝也灭亡了。现在是罗马帝国的二等公民。他们知道这些都是他们违背上帝命令,不去敬拜上帝,反而去敬拜偶像的惩罚。因此,在这里大祭司选择了一个犹太人最忌讳的,也能最能煽动犹太人的情绪的罪——偶像的罪。因为耶稣不仅仅自称是弥赛亚,更是自称自己是上帝!但是,耶稣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,上帝怎么可能是有形象的呢?所以,耶稣亵渎之罪就这么定下了。
现在如果有一个人自称是耶稣,我们也没办法,顶多说他要么精神有问题,要么,就像通过冒充再来的耶稣骗人。但是,不可能因为他自称是耶稣就处死他。但是,那个时代不一样,亵渎的罪是非常重大的罪。在中世纪的时候,反对三位一体都是可以判处死刑的。所以,耶稣就被定了宗教上的罪名。
总结一下:
第一,祭司长他们是用宗教的名义对耶稣进行审判和定罪。
第二,耶稣承认自己就是上帝。
第三,祭司长他们虽然因为耶稣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判处耶稣死刑,但是,他们不相信耶稣所说的,他们不相信耶稣就是上帝的儿子。
第四,因为犹大已经不是半独立的分封的王国了。而是直接属于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。因此,虽然他们定了耶稣的死刑。但是,他们没有权利直接处死,需要在得到巡抚的授权,由罗马人的士兵执行。所以,他们要将耶稣送到现任的巡抚彼拉多面前,让彼拉多下死刑的判决。
六、犹大后悔而身死
马太福音27:3-10 这时候,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,就后悔,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,说:“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。”他们说:“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?你自己承当吧!”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,出去吊死了。祭司长拾起银钱来,说:“这是血价,不可放在库里。”他们商议,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,为要埋葬外乡人。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做“血田”。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,说:“他们用那三十块钱,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,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,买了窑户的一块田;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。”
当公会的人判定耶稣死刑的时候,当初那位出卖耶稣的人——犹大就后悔了。这件事情,在使徒行传的第一章之中,在补选使徒之前,彼得又说了犹大之死的过程。
而犹大之死,安排这在这里是符合逻辑的。很可能的顺序就是。当公会判定耶稣死刑之后,这时候天时还早,他们要等候彼拉多开衙门的时间。在等候的期间,犹大来找祭司长和长老。
这里的犹大所找的对象的主体是祭司长和长老,也就是说公会,他在公会面前后悔了。也就是承认自己是错误的。无论是原本是哪一种的想法,认为耶稣不会被抓,还是认为耶稣被抓之后,也有超能力离开,还是认为耶稣被捕可以促进耶稣开始带领百姓起义等等。无论是他怎么想的。结果是他出卖了耶稣,耶稣被判了死刑。因此,犹大承认自己是叛徒。
第二,他认为耶稣是无辜之人。也就是说,他可能看见了审判的过程,或者知道了审判的结果。知道这个审判是不公义的。并且根据他和耶稣相处的经验知道,耶稣是无辜的人。
第三,祭司是十分冷酷的。祭司说:“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?你自己承当吧!”难道这件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吗?当然是有关系的。他们把耶稣抓走,非法顶罪。因此,这里也是一种对他们的讽刺。他们可以很坦然的说,这个和我没有关系。不符合事实,违背良心。这个行为可以和后来的彼拉多的行为形成对应,彼拉多洗手表示自己是无辜的,但是,真的是无辜的吗?他是有权利的,命令是他下达的。从这里继续看出他们为了达到目的不折手段的方式。
第四,犹大银钱的处理。犹大不要这些银钱,扔给了祭司,但是,祭司说,这个是血价,不可以放在库里面。
按着申命记23:18 娼妓所得的钱,或娈童(原文是狗)所得的价,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 神的殿还愿,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。
也就是不洁净的钱,是不可以奉献给上帝的。祭司作为圣殿的管理者,他也是有义务去分辨钱的来源。因此,这个钱是不可以放入圣殿的奉献的府库里面。因此,就用这些钱买了一块田。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做“血田”,在马太写福音书的时候,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地方。
第五,犹大出去吊死了。但是,在使徒行传1:18 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,以后身子仆倒,肚腹崩裂,肠子都流出来。记载好像是有出入。但是,如果我们想一下当时的时间的话,那么,犹大自己出去吊死,然后又是在节期期间,没有人会去处理犹大的尸体,而导致自己受到了玷污,而无法参加宴席。因此,这两处的记载虽然是不一样,但是,刚好可以相互补充,说明一下犹大的死亡过程。犹大就是后悔了,钱往祭司前面一扔,然后出去吊死在树上。教会的传说,犹大是出去吊在一颗长在一个坑边上的树上。然后,他死的过程,或者死后,炎热的太阳暴晒下,他尸体掉下来,然后肚腹崩裂,肠子都流出来。就这样凄惨的结束了他的生命。
那么,犹大这样的结局给我们什么教训呢?
犹大本来是使徒之一,本来是要成为教会的根基之一。但是,最终落到沉沦的地步。最终是在于他的选择的。耶稣实际上是给他很多的机会。但是,他一一的错过了。那么,我们反思这个犹大的结局,来帮助我们:
第一,犹大有最好的恩赐。但是,却用来偷钱上。美好的恩赐是要用在正道上,而不是用在歪门邪道上。犹大有管理金钱的恩赐,并且这个能力应该是非常突出的。不然的话,原本税吏出生的马太怎么没有管理耶稣的钱囊。反而是犹大在管理呢?因此,犹大能力十分的突出的。所以,当耶稣给了他一点的饼,让他去做吧。就是卖耶稣的事情。这么明显的事情。但是,其他门徒却认为耶稣是不是吩咐犹大去采购物资去帮助穷人。但是,这么好的恩赐,用来偷他们团队的钱。其心本来就不正。
第二,犹大悔改太迟了。圣经清楚的说,“犹大后悔,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。”圣经甚至告诉我们,他去到祭司长那里说,“我有罪了。”然而清楚的是,他并没有悔改以至于得救。
彼得三次不认主,他回去痛哭,他走向内室,痛哭流涕表示悔改。而犹大却向祭司忏悔,我有罪了。这个忏悔的对象就是错误的。大卫说:我向你犯罪,惟独得罪了你;在你眼前行了这恶,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,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(诗篇51:4)。
当大卫犯罪之后,他在上帝面痛彻心扉的祈祷和悔罪。因此,上帝接纳他的悔改。所以,我们必须要注意,不能不太迟悔改,虽然有人会说,什么时候悔改都来得及的。这句话是对的。上帝会接纳走向上帝的人。但是,临终悲惨的悔改,可能不是真的悔改。一个人能感觉到自己有罪,可能为罪难过。可能强烈的知道那些不好的地方,表示强烈的悔改,甚至良心被刺透,表现出来不安,尽管有这一切,却有可能不是发自内心的悔改。眼下的危险,面对死亡的恐惧,可能是他有这一切感觉的原因。但是,他拒绝了向上帝的悔改。
所以,哥林多后书6:2 因为他说:“在悦纳的时候,我应允了你;在拯救的日子,我搭救了你。”看哪,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!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。”
可能有人会说,有一个强盗不是临终的时候,悔改得救了吗?不要绝望悔改来得及的。但是,这个例子圣经里面只有一个,这是特殊的例子,不是普遍的例子。因此,当我们面对救恩的事情,面对灵魂的事情,一定不要拖延。同样,在教会之中侍奉的,也是如此。拖拖拖,拖下去,最终可能失去了侍奉的机会。而在这里特别要提醒我们,不要拖延悔改。我们的悔改,是我们呼求上帝的帮助。
箴言1:28 那时,你们必呼求我,我却不答应,恳切地寻找我,却寻不见。
第三,物质无法填补人虚空的心灵,金钱最终让人失去自我。在这里我们清楚的看到,犹大原本是贪财,为了三十块钱,出卖了耶稣。三十块是不少的。相当于工人一年的工资。如果换算到我们现在话,一年工人的工资,大概是8-10万块。这是不少的。虽然人有这么多年收入,每一年赚的不是纯粹的利润,是有大量支出,因此,所剩不多。但是,犹大一次性收入一年的工资。他当然开心了。但是,这个开心没有持续多久。从时间上来说,他就持续了几个小时。快乐的时间是一时的,代价却是能摧毁人生命的。因此,犹大忧愁、懊悔、自责,然后自己出去吊死——付出生命的代价。圣经说:顺着情欲撒种的,必从情欲收败坏;顺着圣灵撒种的,必从圣灵收永生(加拉太书6:8)。
我们受到试探要去犯罪吗?让我们记住圣经的话“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”,并要抵挡试探。让我们确信,迟早——在今生或来生,在这世界或在审判那日——罪和罪人要面对面,并要痛苦交账。让我们确信,在所有行当之中,犯罪是最无益的。犹大、亚干、基哈西、亚拿尼亚和撒非喇,都发现事情如此,并付出了沉重代价。保罗的这番话是很有道理的:“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,当日有什么果子呢?”(罗6:21)
最后让我们在犹大的情形里看到,一个人若有极大的特权,却不正确使用,他会落得何等可悲的下场。我们得知,这个忧忧愁愁的人“出去吊死了”。这是何等可怕的死法。基督的使徒,从前传讲福音的人,彼得和约翰的同伴,而今却自杀,而且还没有预备好,罪没有得到赦免,就闯到上帝面前。
让我们绝不要忘记,没有什么罪人比违抗亮光和知识而犯罪的罪人更有罪。没有人像他们那样触动上帝的愤怒。如果我们看圣经,就会发现没有人像他们那样,因上帝突然令人恐惧地临到他们而从这世上被除去。让我们记住罗得的妻子、法老、可拉、大坍、亚比兰和以色列的扫罗王,这些人都是明证。班扬说了一句严肃的话:“没有人像朝后跌倒的人那样,是如此深深地落在坑中的。”《箴言》书说:“人屡次受责罚,仍然硬着颈项,他必顷刻败坏,无法可治。”(箴29:1)愿我们都努力按照我们所得的亮光生活。确实存在着干犯圣灵的罪。头脑有对真理清楚的认识,加上心里刻意对罪的爱,在让人犯下干犯圣灵的罪上起了极大作用。
我们此时内心的光景如何?我们受到试探,以我们的知识和宗教认信为满足吗?让我们记住犹大,提高警惕。我们会倾向抓住世界不放,让金钱在思想里占据显赫地位吗?再一次,让我们记住犹大,提高警惕。我们与任何一种罪打情骂俏,自我安慰地说我们可以慢慢悔改吗?再一次,让我们记住犹大,提高警惕。上帝把他摆在我们面前,作为警示。让我们认真看他,不要让我们信心的船沉沦损坏。
小结
到这里,耶稣的宗教审查结束了。耶稣的罪名:自称是基督。这个是很重要的。耶稣用人子,没有用弥赛亚,没有用大卫的子孙。正是为了避免给祭司长法利赛人借口。可以说,他们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耶稣判处死刑。但是,这个被“冠上”的罪名,正是耶稣真正的身份。
另外讽刺的是,祭司和法利赛人们不相信耶稣是基督,却逼耶稣承认自己是基督。自己本来就是参与其中,引诱犹大出卖耶稣,将耶稣判处死刑,他却说,这个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。自欺欺人也是达到了一个巅峰地步。为了地位和权利,都不要真理了。
而卖主的犹大也提醒我们,不要我们认为,而是要上帝认为,基督认为,圣经是如何记载的。犹大正是用自己的想法代替了耶稣的教导。他可能觉得这样的方式可以促进耶稣开始带领人起义,结果耶稣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。因此,犹大的经历提醒我们:
- 顺服的重要性,你顺服上帝吗?
- 及时悔改的重要性,你马上悔改了吗?
- 也让我们时时刻刻审查我们自己,犹大为了一年的工资出卖了耶稣。而我们呢?我们是为了多少钱出卖了耶稣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