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錄車禍與處理

六天前,即上禮拜三,夫人开车在前,我开车在后,眼见她在这个路口和一辆电瓶车相撞。我马上停车,一顿操作,拨打120急救,拨打122报警,拨打保险公司报案。然后,等候救护车,交警,保险的定损员过来。还好人没事,车暂扣,等待调节之后再拿回来。交警想要我们承担全部责任,这样就可以快速处理,不用扣车。但是,夫人不愿意。宁愿暂扣,虽然到时候,因为机动车有保险,责任会判到我这边,让保险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。但是,责任要理清楚。电瓶车驾驶员基本上没什么问题,接下来等交警来电,到时候再去交警大队处理。

車禍發生的路口

然後禮拜五上午去交警隊作第一次的調解,就是劃分責任。從交警出具責任判定書。我方是違反了沒有確保機動車在路上安全行駛,也就是說,這是一個口袋名義,只要發生事故,基本上都違反了這一條。而非機動車駕駛員,違反從小路進入主路,需要在路口停車,觀望,並且確保其右方來車安全行駛。因此,就從違規的角度來說,是電瓶車違規更大。但是,最後劃分責任的時候,交警判定我方為70%責任,電瓶車為30%。為什麼這麼劃分,我認為是因為車需要維修,電瓶車車主已經受傷了,從人情的角度來說,他們就不願意出修車的錢,甚至有可能還要向小車車主要紅包🧧。所以,為了維修方便,處理事情方便,就定了我方為主責。

23號,今天下午,電瓶車車主覺得差不多了,就調解了,按著這劃分,進行費用的劃分。

我汽車的維修費用為3180元,包括換一扇門,還有鈑金、噴漆等費用。因此,對方需要承擔1000塊左右。但是,保險調解員認為對方不願意承擔一千塊,因此,就對修車廠壓價,讓電瓶車車主承擔500塊。

而就醫看了600多塊,然後其電瓶車報廢(已經好多年的車)補貼一部分,誤工費120一天,算15天,一共1800,他要求200塊上班的全勤獎,一共補償了4200塊。然後,他需要承擔500塊修車費用。因此,保險一共賠了他3700塊。

然後,保險合計支出:4200+修車的2226=6426元。我車兩年一共交了大概7400左右,大部分的保費都賠償回來了。詢問一下保險員,接下來續費保險,估計要加800塊。😭

總體來說,幸好這次是一個小伙子,幸好他們比較好說話,不會耍無賴。就目前整體的道德水平,甚幸運。

最後,說一句話,感謝上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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