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第2章

其他使徒赞同保罗

1十四年后,我同着巴拿巴,带着提多,又上耶路撒冷去。2我是得了默示去的;我把我在外邦所传的福音,告诉了他们,是(或作:又)在背地里告诉那些有名望的人,免得我前后所行(或作:跑)的徒然劳苦。3同我来的提多虽是希腊人,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;4我这样行,是因为混入教会的假弟兄,他们私下来窥看我们靠耶稣基督所得的自由,要叫我们作奴仆。5我片刻的工夫都没有顺服他们,为叫福音的真道常存在你们中间。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,不论他是何人,都与我无干;上帝是不以貌取人的。那些有名望的人并没有加增我什么,7反倒看见主托我传福音给未受割礼的人,如同托彼得传福音给已受割礼的人。8主感动彼得,叫他作使徒,传福音给受割礼的人,也感动我,叫我作使徒,传给外邦人。9人以为教会柱石的雅各、矶法、约翰既然知道有这恩典赏给我,就与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的礼,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,他们往奉割礼的人那里去。10他们只要我们记念犹太的贫民,这本是我所留心作的。

安提阿事件

11后来彼得到安提阿,因为他有可责的地方,我当面请问他。12雅各差遣的人还未来到,彼得和外邦人同席吃饭,及至他们来了,他惧怕那奉割礼的人,就退出去,与外邦人隔开了。13其余的犹太人都随着他作虚假,就是巴拿巴也被他们引诱,作虚假。14那时,我看他们的行为不正,与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众人面前,对彼得说:「你是犹太人,既从外邦的风俗,不守犹太的规矩,为什么勉强外邦人学犹太人呢?」

15我们生来是犹太人,不是外邦犯罪的人;16然而我们也知道人得称为义,不是因守律法,是因信耶稣基督,所以我们也信了耶稣基督,是要因信基督得称为义,不因遵守律法,因为无一人因遵守律法,得称为义。17若我们靠基督指望得称为义的,仍算为罪人。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?断乎不是的!18我素来所拆毁的,若重新建造,这就显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19我因律法,就与律法断绝如死,叫我活着可以事奉上帝。20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却仍然活着,并不是我活,乃是基督在我里头活的;如今我有肉身活着,是信靠那爱我,为我舍身的上帝儿子活着的。21我不废弃上帝的恩;若能靠律法得称为义,基督就算徒然死了。